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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
来源:作者:发布日期: 2022-09-20

名 称:机构职能

主要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上级党委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 针、政策,研究提出相关建议。

(二)研究提出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 划,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。

(三)按照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、防汛救灾物资的 储备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、农副产品流通、农村电子商务、农 村健康养老、农村合作金融等经营服务进行组织、协调和指导。 做大做强社有企业,构建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。

(四)指导供销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,打造乡村综合服务 平台,引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、农 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,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,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的组织体系。

 (五)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加强社有资产的管理,监督、运营 和管理好本级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,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 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,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,享有出资人权益。

(六)组织开展对全市供销合作社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, 提髙干部职工队伍业务素质。

(七)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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